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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果真,殊亦谌对我的温柔凉了许多。他让我穿上衣服下床,然后回去,只在我走的时候说会处理这件事。我表面怯懦,心底里却笑开了花,说:是。

  在那之后的三天,我都没被殊亦谌召唤。他召唤了其他的人双修,其他人都说我失宠了,尤其是那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合欢骨,他非常的可惜,说:如果你能继续被少宗主喜欢下去,那么你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。

  我嘻嘻一笑,说:还好吧。

  他不解,你怎么还有心思做包子!

  我说:练练,我爹娘还在的时候就经常做吃的,现在没事儿做,就练练。对了,你从小就生活在仙云宗吧,吃过凡间的包子吗?你能不能帮我尝尝,这包子味道好不好。

  那个傻子如果真在桃林等我,我给他带的包子肯定味道不能差,要是被一个傻子说难吃,我以后还怎么做人?我已许久没做包子了,心里着实有点忐忑。

  是的,我从来没吃过这个。我生下来就被检查出是合欢骨资质,家里人不准我吃饭,说是会影响体内杂质,一直吃的就是丹药。他说,手上却没有迟疑,拿起了一个包子帮忙试吃,唔!好好吃啊!

  我笑了,追问:真的吗?

  真的!你这里面用的是妖兽肉吧,真的很好吃,而且对恢复修为也有好处。他又说。

  那我就放心了,继续做包子。除了包子,还有花卷和饺子,饺子同样肉多。傻子看起来身体很不好,我专门用存下来的灵丹和别人换的,就是希望这些肉能治治他的身体。

  有些肉我还没用,只放在储物袋里,等到了给他,以后我不在的时候让他家里人给做着吃。我还不知他是被人从河里捡回来的,所以没有家里人,他受伤醒来就没了记忆,只是住在村子里的破败茅屋里,吃百家饭穿百家衣。

  我做包子足足做了三天,才又等到了殊亦谌的召唤。他对我说他已经处理了那两姐弟,为我报了仇。我惊愕,他竟然真的做了,而不是说着玩玩。然后等我那晚从殊亦谌房里出来,果然听见了有个合欢骨被赶走了,某个内门弟子也被赶出。

  对此,我并没在意,毕竟我只是想自己过得好一点罢了。又过了两天,便到了我轮休的日子。我带着一储物袋的包子下山,为了不显得我那么急切,前往桃林的时候我便放缓了步子。

  心想若是傻子没来,我就也不会再来了,这些包子我宁愿喂了路边的野狗和乞丐也不会给他吃。可那傻子真的是待我极好的,他守约的等在桃林。

  只是奇怪的是,他还穿着上一次的破烂衣服,甚至还有点脏,像是许久没换。我心里撇了撇嘴,真的是,明明都和人约好了见面,他怎么就不能换一身新的衣服。

  当然,我也不会说我故意换了衣服。只是我衣服比较多罢了,随便穿的。

  和傻子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光,便也能让我忍受当下的晦暗和折磨。水牢的门再次打开,殊亦谌出现在了门口,阴沉沉的盯着我。

  他这样看我作甚?难不成想就这样看我,用视线杀死我吗?我扯了下嘴角,混不吝的说:殊少宗主,好久不见呀。

  殊亦谌冷笑一声,也没多久,三天罢了。

  三天?我竟然在水牢里呆了三天了,我就说为什么我感觉身体越来越凉,那你来做甚?想和我温存温存?哎呀,但实在是不好意思,我现在很不方便呢,既没洗澡也未换衣,三天没洗澡了,咦,臭得很,这链子锁着我,也没办法对您小意温柔。

  分明上次我和他不欢而散,他此番来必定不是为了双修,可我就要这么说,恶心他。

  呵。殊亦谌冷笑了声,从怀里扔出了一个玉瓶,控制着送到我的面前,说:这是你的丹药,他们说吃了这个才能生下合格的胎盘,吃了吧。

  我对他恶意,他便也不对我温柔,极缓慢的说:你该不会以为你在水牢里便不用吃这个丹药了吧,快吃!别逼我喂你!

  我盯着眼前的玉瓶,想道:果然还是殊亦谌比我狠,我说的那些话伤不到他分毫,他所做的,却是要我的命。

  然而我并没有拒绝,拿起那玉瓶便拧开塞子,一口气吞了下去。我无法在殊亦谌的面前做小动作,便没有挑出蓝色的丹药。

  那些丹药刚入口,我就感到浑身的精力往小腹涌去,身体疲乏得厉害。我想,或许还没到生产,我就会撑不住了。

  死亡,它在等着我。

  第十四章

  他们总是那么嫌弃我,或许我死了,他们会感到很高兴,举宗欢庆。

  当然,也有人可能不会高兴,比如眼前这位殊少宗主,可能恨不得我别死在产房里,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。

  我的孩子七个多月了,进水牢前,药老给我估计过生产的时间,他说我正常应该是正常足月生产,也就是两个月后,我的身体虽然不好,也没放开吸取营养和灵力供养肚中的孩子,但孩子自己却很坚强,尽管没有足够的灵力,却一直很顽强的活着。

  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,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顽强。在仙云宗山上,我那般抑制着吃食和灵力,让他长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,但他活着。在仙魔大战时,作为父亲的我快要死了,他却仍旧活着。

  药老曾说:这个孩子肯定有个强大的父亲。

  他不说孩子的父亲是殊亦谌,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殊亦谌。其实这也并不难猜,因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谌的,那么即便他很嫌弃我肚中这孩子,也定然不会看着外人取我胎盘,甚至要我的命。

  可惜了,药老猜错了,这孩子的父亲并不强大,而是一个普通到尘埃的傻子凡人。

  对一百三十斤起心思,是我和他见的第四面,那时我已进入仙云宗三月,或许是因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,殊亦谌对我的新鲜不似以前,太可笑了,我对殊亦谌的了解真的很泛泛。

  水牢的三天前,我才得知他竟是担心我喜欢上他。然后,我便不觉得可笑,只觉得好笑。

  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,却不是殊亦谌。我一心扑在一百三十斤身上,每次下山,我都必定要给他准备许多吃食,面条馒头包子混沌面饼,全部是混杂着肉的,争取给他的身体补好一点。

  傻子真是很喜欢吃肉,尤其是喜欢吃鸡肉,我给他带的灵鸡永远是最后吃的,他说: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后吃,喜欢的人也要放在身后保护着,染染,林林好喜欢你呀!

  这傻子,谁对他好,他就喜欢谁。我并未放在心上,每个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喜欢,我谢染没有资格,这傻子喜欢的不过是我给他做的饭罢了。

  但卑微如我,却也仍觉得欢喜。

  我见你喜欢吃这鸡肉,那我以后就多给你带点鸡肉过来,但其他肉你也要吃,要营养均衡。我当凡人时,爹娘就常说家里没甚吃的,我没营养长得瘦小,那时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话,糙米饭也吃得香。现在看到这傻子,我才懂他们的关爱,知道不?不准挑食!

  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点头,说:林林知道的!染染也吃,染染瘦,也要长肉肉!

  我确实瘦,几次下山,遇见的凡人,但凡是开餐馆的,都会招揽我进去吃饭,觉得有生意。

  我有时候还偶尔挺喜欢我这纤瘦的身材,因为看着像仙风道骨的修士,而不是合欢骨。我有时候也不喜欢这纤瘦的身材,因为如果作为凡人男人,这便看着不能撑起一个家。

  傻子把包子递给我,我掰开成两半,毫不客气的吃了,好吃!

  我想,我对傻子肯定是很喜欢的,我爹娘表达喜欢就是不断的投喂我,我此时不断投喂傻子的行为,肯定也会喜欢他。

  好在我灵丹不少,灵石也有,而灵鸡极为便宜,因繁衍快长的迅速,一次繁殖能有几十只,仙云宗上出售灵鸡的价格非常低廉,甚至赶上好时候还会买一只送一只,再不卖,仙云宗养殖场就要被灵鸡淹没了。

  之后,我就比较多的给他带灵鸡,有我灵鸡妖兽肉等带灵力的食物喂养,傻子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。除了吃的,我还给他带了许多衣服,他身量和殊亦谌差不多,我就比对着殊亦谌的身材给他做衣裳。